在国家政策要求下,现今国内大部分零售药店都按照要求配备了与之规模匹配的执业药师。然而,仍有部分药店存在侥幸心理,因挂证行为被暂停销售。

因挂证,4家药店被暂停销售

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近日,监管部门对辖区内药店开展了执业药师“挂证”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以全面贯彻落实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

据了解,此次集中整治重点涉执业药师配备、执业药师“挂证”、在岗履职、处方药销售等。在这次整治工作中,有4家药店因存在执业药师挂证的行为被责令暂停销售。

要知道,药店因执业药师“挂证”导致暂停销售,在行业内属实少见。按照国家药监局整治要求,对不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药品零售企业,一般是警告及责令整改。如果整改不到位的,则依法查处,并采取暂停处方药销售等行政处理措施。

在2019年3月国家药监局印发的整治通知中就提到,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按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形,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依法查处;同时,将该企业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进行跟踪检查或飞行检查。

(旧版《药品管理法》对挂证行为的处罚)

与此同时,新《药品管理法》也规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经营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通过对比不难发现,在旧《药品管理法》规定中,药店执业药师“挂证”逾期不改正的,最低罚款5000元,仅为新《药品管理法》最低处罚的5%。换句话讲,在目前阶段,药店执业药师“挂证”被查而不及时改正,罚款金额10万起步,相当过去同类罚金20倍。

另外,由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已被取消,现今对零售药店挂证处罚也有一定变化。以天津市最新要求为例,对查实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的药品零售企业,予以信用评价降级及公示处理,涉及医保药店的,通报医保部门。

大批执业药师,注册证被销

在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下,全国不少药店、执业药师因为“挂证”问题被处罚。

根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严禁《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的,由发证部门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三年内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买卖、租借《执业药师注册证》的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8月8日,辽宁锦州市两名执业药师因“挂证”问题,被监管部门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

7月7日,湖北鄂州市场监管局发文称,要深入开展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执业药师“挂证”、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上半年,鄂州市场监管局已检查药店216家次,约谈整改16家次,查办案件5件,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4人次。

今年1月,辽宁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则关于《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文章,对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的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经查实,在检查的116家药品零售企业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31起,其中行政处罚13起,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警告18家,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2021年12月,苏州市市监局发布公告,经查有44名执业药师违规“挂证”,最终被处罚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另外,监管部门在官方网站上并未查询到该44名执业药师职业资格信息。这也就是说,这44名人员是以非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的。

同月,辽宁沈阳市监管部门发文,150人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依法被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

下半年,“挂证”仍是整治重点

今年年初,国家药监局发起药品经营使用专项检查行动,随后多省公布相关具体措施并实施落地,其中就包含执业药师“挂证”检查。

今年7月,国家药监局再次部署,启动下半年药品专项检查。从各地检查行动来看,执业药师“挂证”依然是整治重点。

近日,安徽黄山市严格落实多项举措,对执业药师“挂证”行为进行持续整治。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300余家次,对执业药师不正确履职行为责令改正25家次,对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立案查处10起。

8月16日,浙江常山县药品监管局发布公告,通过“加减惩除”四字诀加大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加减惩除”即指以下4个方面:

1.深入谋划,精密“加”强部署。

2.自查自纠,主动“减”除隐患。

3.精密排查,大力“惩”治违法。

4.多方联动,长效“除”去根源。

日前,天津市药监局组织召开执业药师专项整治第二阶段工作推动会。会议提到,要规范执业药师的配备使用、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等违法行为。

7月21日,长春日报消息称,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开展执业药师专项检查,检查重点为执业药师“挂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监管部门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99家,其中,责令整改12家,立案查处6家。

对于药店执业药师“挂证”问题,监管部门提出了3个关键要求:

1.执业药师不能尽职履责的,要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暂停处方药销售。

2.执业药师能够在岗履职的,不得降低配备使用要求。

3.督促企业主动开展自查整改,对不能在职在岗的执业药师及时变更。

今年6月,针对零售药店执业药师不在岗履职现象,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出四套治理“组合拳”:

1.飞行检查收集在岗信息。

2.后台查询追查注册信息。

3.部门协同核查任职信息。

4.多部门组合打击“挂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