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先生曾经写过一篇文章《药》里面写到一个茶馆老板为自己患病的儿子购买蘸了人血的馒头治病的故事,一般我们在学习的时候老师都会告诉我们这篇文章体现了当时民众的愚昧云云。

其实,吃人血馒头或者直接利用死人器官肢体治病的习俗,不止中国独家所有,也不能只体现中国一家之愚昧。

古罗马时代甚至更早期,人们就相信死人器官蕴含某种神秘力量可以用来治病,老普林尼曾经向人们介绍用人头骨做成的酒杯可治癫痫。

而这种习俗并没有随着社会发展而消失,反而长期存在,在中世纪时期,人们利用人体器官治病的行为普遍存在,并且没有人觉得这有什么不对。

人们除开拿颅骨当水杯饮水之外,还把头骨磨成粉治疗狂犬病和关节炎,从头骨上刮下苔藓治疗头疼,甚至于还有人从埃及运来木乃伊做成药来治病。

如果你以为干这些都是些巫师巫医之类的,那就大错特错了,这些都是专业医师的治疗手段,就这些还有人觉得比放血疗法先进多了。

后来,因为需求旺盛,正常死者的器官和肢体都不够用了,人们就开始去偷挖尸体或者去买通刽子手,他们向刽子手买死囚的头颅,蘸血的布,头发,刽子手们就卖过查理一世的头发

甚至有人迷信于和死刑有关的东西都能治病,他们跟刽子手买绞刑的绳子,以至于这成了刽子手的一笔横财,有人把绞刑架的木片随身携带,认为这可以祛除疾病。

如果这发生在愚昧的中世纪也情有可原,可是在1846年的柏林,还有人向刽子手购买带有死囚鲜血的布条,可见这种习俗之根深蒂固,不以时间推移而减少。

老栓买人血馒头,和带死囚血的布条并没有什么区别,总不能因为国别之不同而厚此薄彼,都应该一起批判。